西乡县运管所用自制票据收取规费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,经县检察院初查,数额达20余万元。
今年5月份,根据群众举报,记者对西乡县运管所用自制票据收费一事进行了调查。该县运管所从几年前开始用自制的票据收费,收费项目由开始的规费变为应上缴政府财政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,而且收费对象主要是很少到城市的农用车辆。5月10日,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。
在记者调查的同时,群众就此事向西乡县检察院举报。近日,县检察院经过初查,对举报进行了答复:运管所用自制票据收取规费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,未及时向财政上缴,由运管所出纳保管的20余万元资金,已依法追缴上缴县级财政。